广济药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天天康养
2023-11-17 17: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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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康养11月17日讯,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阮澍、胡明峰、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天康养11月17日讯,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阮澍、胡明峰、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公告)

警示函显示,经查,广济药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广济药业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康药业)部分经销业务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追溯调整了《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等财务信息。 

广济药业前期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财务信息 记载不准确,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阮澍作为广济药业董事长及总经理、胡明峰作为广济药业财务总监及济康药业董事长、郑彬作为广济药业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广济药业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 定,我局决定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阮澍、胡明峰、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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