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信服务:要约人要求将本公司私有化 注销价每股0.60港元

天天房产
2024-11-26 09: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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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融信服务(2207.HK)发布公告,宣布要约人及本公司各自的董事会联合宣布,于2024年11月15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有关建议以计划方式将本公司私有化的建议。

天天房产11月26日讯,日前,融信服务(2207.HK)发布公告,宣布要约人及本公司各自的董事会联合宣布,于2024年11月15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有关建议以计划方式将本公司私有化的建议。

(图源:融信服务公告)

公告披露,若建议获批准及实施,将导致要约人根据公司法第86条将本公司私有化及撤销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公告中披露,此次私有化拟按注销价每股计划股份0.60港元及于公告日期已发行133,104,000股计划股份计算,并假设本公司股权于计划记录日期前并无其他变动,计划股份的总价值为79,862,400港元,即计划所需的现金金额。

要约人根据及按照计划就注销价以现金向计划股东支付的责任应由要约人履行。要约人拟以要约人的内部现金资源拨付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所需的现金。

同时,新百利已获委任为要约人有关建议的财务顾问,并获信纳可向要约人提供充足财务资源,以便要约人根据建议的条款履行其于建议项下应付现金代价的责任。

与此同时,公告提及倘计划未获批准或建议失效倘计划未获批准或并无生效,或建议因其他原因失效或被撤回,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不会被撤销。

倘计划未获批准或因其他原因失效或被撤回,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1.1,提出后续要约受到限制,即要约人及于建议过程中与要约人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或其后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均不得于计划未获批准或因其他原因失效或被撤回之日起12个月内宣布对本公司提出要约或可能提出要约,惟获执行人员同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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