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交金科辰光被投诉“验房发现大小问题106项” 相关部门要求开发商继续排查整改

天天房产
2024-02-08 1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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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北两江新区的中交金科辰光被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和整改态度极差”、“验房发现大小问题合计106项”,并得到相关部门回应。

天天房产2月8日讯,近日,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北两江新区的中交金科辰光被投诉“房屋质量问题和整改态度极差”、“验房发现大小问题合计106项”,并得到相关部门回应。

1月20日,有自称是中交金科辰光业主的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称,“项目二期工程不仅在合同约定时间上接房延期 88 天,还在合同条款延期接房的最后时间段临时紧急通知接房,且单方面强制性接房(未到场为自动接房),实属是强买强卖!并且现在房屋问题严重不合格”

其中,投诉还提到“小区整体结构还未完成施工,6#楼楼脚基础未回填完,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裸露在外,散水未施工完成等问题未做好施工就开始接房”。

投诉提及问题,如:“购买房屋合同约定为精装房,但是接房时验房发现大小问题合计106项,截止11月只完成40余项简单基础问题,剩余60余项问题未解决也不回复明确的完成时间,整个小区的质量问题根本没有保障”

投诉中要求:“明确回复完整改完成时间并马上开始执行,验房未完成整改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验房整改完成后由业主方承担物业费”

此外,投诉中该网友还反映,“在1月我去房子内检查整改情况时,发现阳台顶部墙皮大面积掉落,房屋的整体防水问题在夏天没有体现,在冬天雨水天气、或者有人入住的情况下马上就暴露了出来,导致房屋质量问题急剧上升,根本无法入住”等物业问题。

2月5日,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作出如下回复:

“关于质量整改问题,建设单位对开关插座、渗漏等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处理,其他问题我局已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排查整改处理;关于物业收费的问题,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您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交付通知之日起交纳物业费。房屋整改期如超过“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规定整改天数的物业费,您可向开发企业申请承担。”

(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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