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房地产:“H20方圆1”债券调整利息和本金兑付等议案未获债权人通过

天天房产
2024-09-29 16: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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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公司债券2024年第五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结果。

天天房产9月29日讯,9月27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方圆房地产)发布公告,披露了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公司债券2024年第五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结果。

(图源:方圆地产公告)

公告披露,方圆房地产表示,本次债券简称“20方圆01”(后变更为“H20方圆1”),发行规模为9.18亿元,票面利率为10%,债券期限为4年。根据债券条款,付息日定于每年的12月3日,且债券持有人拥有在第二年和第三年末的回售选择权。

本次会议审议了五项议案,其中议案1:关于豁免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获得100%的同意票通过。

议案2和议案3分别涉及调整“H20方圆1”利息兑付安排和回售本金兑付安排,均未通过。

议案4:关于增加65天宽限期的议案也获得了100%的同意票通过。

议案5:关于修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中违约责任及加速清偿相关约定的议案未通过。

其中,议案2《关于调整“H20方圆1”利息兑付安排的议案》提及鉴于发行人经营现状,为妥善推进本期债券利息兑付工作,现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兑付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债券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2日期间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期未兑付利息”)兑付期限调整至2024年12月3日(以下简称“兑付截止日”)。发行人将自本议案表决通过后,于2024年12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兑付本期未兑付利息。为免疑义,兑付截止日以前,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偿付。如果发行人在兑付截止日以前(含当日)对本期债券本期应付利息进行了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本期债券未兑付利息延期兑付期间不另计利息,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

上述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支付安排的调整,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公告披露,上述议案投票结果为:同意34.64%,反对0.00%,弃权65.36%,最终投票结果为“不通过”。

(图源:方圆地产公告)

另,议案3《关于调整“H20方圆1”回售本金兑付安排的议案》提及,鉴于发行人经营现状,为妥善推进本期债券回售本金兑付工作,现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将本期债券本期回售本金兑付日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若投资者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2月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将自本议案表决通过后,于2024年12月3日(以下简称“兑付截止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兑付本期未兑付回售本金。

为免疑义,兑付截止日以前,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偿付。如果发行人在兑付截止日以前(含当日)对本期债券本期应付回售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本期债券回售本金延期兑付期间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

上述关于本期债券回售本金支付安排的调整,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

公告披露,上述议案投票结果为:同意34.64%,反对0.00%,弃权65.36%,最终投票结果为“不通过”。

此外,议案5《关于修改H20方圆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中违约责任及加速清偿相关约定的议案》提及,发行人提请持有人会议同意删除《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四节第三款第一条第3~6点,调整后为:“(一)违约事件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1、本期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2、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以及删除《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第十一条11.2款第(三)~(六)条,以及11.3条加速清偿条款等。

公告披露,上述议案投票结果为:同意0.00%,反对12.85%,弃权87.15%,最终投票结果为“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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