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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房产8月2日讯,日前,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
(图源: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通知明确,市政府决定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根据通知,开发企业将能够自主定价销售,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备案)手续。
据了解,郑州市此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指导,目的在于稳定房价。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管制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价格指导政策是郑州市政府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作出的决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另有阳江、珠海、芜湖等地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郑州此次政策调整后,房地产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场回归高度市场化运行,与此同时,郑州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保障房+商品房“的住房双轨制运行格局逐步建立,促进郑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速形成。此外,取消限价有助于引导市场供应高品质商品住宅,推动住房供给结构优化,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