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友利银行深圳分行被罚130万元

天天财经
2024-08-30 10: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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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友利银行深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天天财经讯,近日,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友利银行深圳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罚款130万元。该分行客户经理王亚军被警告。

韩国友利银行成立于1899年,是韩国第二大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唯一的国有银行,由原韩国商业银行和韩一银行合并而成,在1999年1月时称韩一银行,于2002年正式更名为友利银行。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介绍显示,该行是由韩国友利银行投资设立的国内首家韩资法人银行,同时也是继摩根大通后在北京营业的第二家外资银行。韩国友利银行于1995年在上海设立了其首家外国分行,并陆续在北京、深圳、苏州设立了营业网点。随着中国对外资银行金融政策的开放,为了给顾客提供更专业、便捷的金融产品及更高水准的金融服务,于2007年11月12日转制成为法人银行,即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业绩方面,截至2023年,友利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57亿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净利润1.93亿元,同比下滑10.73%。

资产质量上,报告期内友利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09%,较2022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较2021年末下降0.47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方面,2023年末,友利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08%、18.08%、19.24%,较2020年末分别上升1.2个百分点、1.2个百分点、和1.1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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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吉诃德XN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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