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地产及方明、徐珺等收警示函:因未及时披露多起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等

天天房产
2024-11-20 0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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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近日公开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为《关于对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明、徐珺、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0号》。

天天房产11月20日讯,广东证监局近日公开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为《关于对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明、徐珺、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0号》。

(图源:广东证监局)

据监管决定书显示,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圆地产时任董事长方明、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徐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财务负责人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据了解,此次处罚主要是由于方圆地产在2023年度存在少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合计少确认收入4.22亿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收入的5.72%。此外,方圆地产未及时披露多起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延迟披露时间为3至32个工作日,且未及时披露债务违约或逾期的重大事项。

以下为监管决定书:

合计债务金额达到1558.28万元

另,据了解,10月29日,方圆地产发布公告,披露了涉及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显示,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和信用环境的影响,导致其子公司广州方锐投资有限公司出现流动性阶段性紧张,未能如期偿还部分债务。具体来看,未能偿还的债务本金为1523万元,利息为35.28万元,合计债务金额达到1558.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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