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建璞园再增两投诉涉“逃避资金监管、虚假宣传、造热销假象”等要退房 多个部门回复依法处理

天天房产
2024-04-16 13: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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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北京中建璞园的投诉接连不断。

天天房产4月16日讯,今年以来北京中建璞园的投诉接连不断。早在3月12日,中建璞园被购房者投诉其开发商违规并申请退房退款后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近日,中建璞园再新增两起投诉,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其中,投诉一主要问题为“逃避资金监管、公示不规范、制造热销假象、违规为客户提供首付分期、非法采集客户人脸信息、涉嫌虚假宣传、下跃违建存在捆绑销售及无证销售、涉嫌高额返本销售”等,要求协调退房退款并对开发商进行查处。

3月16日,有自称购房者的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中建璞园并要求协调退房退款,其投诉称“我要投诉北京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中建璞园。本人于2023年9月参观了该项目,在整个参观过程中发现开发商存在以下多个违规问题”。

具体投诉列举问题提及:一、逃避资金监管。

二、开发商公示不规范,未在销售现场未在醒目的公示栏公示销控表,制造热销假象。开发商并没有在项目现场公示在售单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表(销控表)》。

三、开发商违规为客户提供首付分期。

四、开发商要求客户进行人脸识别,非法采集客户人脸信息,侵犯用户隐私。

五、开发商涉及重大违法改建,如异地样板间违建、戊类库房违建成下跃当住宅出售、下跃违建存在捆绑销售及无证销售、外立面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等违法行为;另外存在误导违法改建的虚假宣传行为。

六、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以及不正当竞争。开发商营销中心的宣传广告、官方公众号宣传含有大量的违规字眼。包括但不限于:1、开发商涉嫌宣扬阶级制度,使用极限性用词。2、开发商对规划中、在建中的交通设施、商业配套、教育配套、市政配套、自身配套作夸大宣传,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购房者。3、过分宣传政策红利、区位价值,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4、开发商所宣传的数据、殊荣、背景并没有官方认证,属于虚假宣传。5、开发商宣传的交付配套大多并没有建成。6、编造误导性信息,对同行进行拉踩、诋毁。

七、开发商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违反相关规定。

八、开发商存在涉嫌高额返本销售扰乱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要求对其进行清退和锁盘处罚。

投诉中有关诉求方面,网友表示,综上所述,本人诉求包括如下:一、恳请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街道办等部门依法受理,责令开发商查证并拆除违建的下跃及其他异地样板间,并对其依法处罚!二、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受理,责令对开发商的大量虚假宣传、大肆认可违法改建的宣传、高额返本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抽奖式有奖销售等问题进行查处!三、恳请住建局依法受理,对开发商逃避资金监管、公示不规范、制造热销假象等问题依法核实,进行处罚!四、将对应的投诉问题交由相应的部门调查处理!五、恳请相关部门结合本人提供的开发商违法事实和证据,协调退房退款!

4月15日,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自委朝阳分局对上述投诉进行回复如下:

“我局已于2024年2月1日对北京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未按规定收存预售资金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我局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您相同问题的信访投诉(信访字网信65号)。

关于您反映中建璞园存在诸多违规问题要求处理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回复如下:2024年3月18日对北京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公司负责人提供相关材料。因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干部调查取证。我所将积极作为,及时跟进此案,并跟您进一步沟通。

关于您反映中建璞园的开发商存在多个违规的问题,规自委朝阳分局回复如下:关于您提及的中建璞园于2023年取得规划许可,目前还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市政府令295号),如在验收时发现有超出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将会进行相关处理程序。如在验收之后,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将由属地街乡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关于您反映的其他涉嫌虚假宣传、资金监管等问题将由住建、市场等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投诉二主要问题为中建璞园“逃避资金监管、公示不规范制造热销假象、虚假宣传、非法采集客户人脸信息、违法改建、捆绑销售及无证销售、”等,并要求对开发商“进行清退和锁盘处罚”。具体如下:

4月2日,有自称购房者的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中建璞园,称“我要投诉北京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建璞园。一、逃避资金监管。开发商收取本人购房款共1010000元并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本人在销售的指引下,分2次转入10000元以及1000000元购房款,均是转入销售提供的银行账户,事后在我查询预售证信息及我的合同信息才发现这账户跟资金监管账户完全不一样,这使得房价预售款处于无人监管的现状。二、开发商公示不规范,未在销售现场未在醒目的公示栏公示销控表,制造热销假象。三、开发商要求客户进行人脸识别,非法采集客户人脸信息,侵犯用户隐私。四、开发商涉及重大违法改建,没有按图施工,如异地样板间违建、戊类库房违建成下跃当住宅出售、下跃违建存在捆绑销售及无证销售、外立面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等严重违法行为;另外存在误导违法改建的虚假宣传行为。五、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以及不正当竞争。六、开发商抽奖式的有奖销售,七、开发商存在涉嫌高额返本销售扰乱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要求对其进行清退和锁盘处罚。八、开发商停止网签,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要求住建局进行核实并予以处罚。”

4月4日,官方回复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处理。

(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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