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农村商业银行因“四宗罪”被罚200万元,7名职工被警告并罚款

天天财经
2024-11-27 09: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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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罚款200万元。

天天财经讯,11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披露,河北大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大名农商行)因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罚款200万元。

基于“双罚制度”,李建新(时任河北大名农商行董事长、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对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张志坚(时任河北大名农商行合规部经理)对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霍志江(时任河北大名农商行合规部员工)对关联方认定不全面、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胡春波(时任河北大名农商行授信审批部经理)对信贷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范运平(时任河北大名农商行公司业务一部经理)对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黄文静(时任河北大名农商行授信审批部员工)对信贷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任晓燕(时任河北大名农商行业务一部员工)对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据天眼查,河北大名农商行成立于2007年2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秦宏伟,注册资本为81459.8631万元人民币。前三大股东为河北粮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河北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方博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股17.3684%、13.1579%、11.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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