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企业严抓员工工作时间看手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2025-02-19 14: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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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一家企业向全体员工发布通知称,严抓员工工作时间看手机,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引发网友关注。

近日,浙江一家企业向全体员工发布通知称,严抓员工工作时间看手机,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引发网友关注。

董事长回应:已叫停

网传文件显示,在2月17日公司管理层会议上,根据公司现状、市场形势和管理需要,公司董事长决定重点从严抓以下各方面工作:

一、工作时间看手机,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二、上班迟到、中午、晚上提前离岗吃饭(不含热处理车间工作时间守炉人员),一次罚款1000元,同时挂罚班组长管理责任200元;三、体系运行没有按公司管理要求去做,一次罚款1000元;四、车辆按公司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电瓶车不准停在住宿和充电,违者罚款1000元。

文件强调,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重点要求,要坚决按要求去做,避免造成个人的经济损失。文件落款为浙江中瑞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显示,该公司始创于1986年,原单位地处温州经济模式发祥地之一的瑞安市,座落在“中国汽配之都”塘下镇。2004年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在浙江嘉兴市工业园区新征土地,建立了现代化生产厂房和办公大楼,企业总占地面积60余亩,生产厂房面积20000多平方米,公司注册资金3150万元。

公司主要经营产品有:电力(光伏)、农业装备、工程机械、重型车辆、新能源汽车及汽车发动机用的高强度标准件、非标件及部件总成,品质有螺栓、螺母、轴类、键类、销钉类、冲压件、挡圈喉箍及各类非标件等。

公司现有高、中级职称人员5人,工程技术人员12人,管理人员数十人,2017年企业职工总人数突破200人。先后荣获“浙江省重点乡镇企业”、“先进企业”、”文明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优秀供应商“、”优秀质量供应商“等荣誉称号。

对于上述文件,公司法人、董事长林光枢回应称,此事系公司主管“搞错”,原本只是想考核挂钩绩效,让工人不要天天看手机,并不是想罚款。“这个(通知)是不对的”,他还表示,此通知已经叫停作废,并且没有带来实际性罚款。

相关律师表示,公司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需经民主程序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后明确告知劳动者。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罚款是《行政处罚法》赋予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力。针对公司不符合常理的罚款规则,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投诉不能解决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据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介绍,已经接到多起有关该公司通告的投诉,已经转给所属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跟进处理。

奇葩罚款层出不穷

近年来,各种奇葩罚款层出不穷:未转发朋友圈扣工资、未接电话罚款、私聊微信罚款、如厕超时罚款、甚至写董事长讲话心得字数不符也扣钱……

近日,有网友称,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员工未按照要求提交心得体会,而通报处罚。公司发布的文件显示,员工紧紧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字数800-1000字,要求感悟深透,文字精练。经公司检查发现,部分干部、员工违反要求,不按规定字数提交心得体会,现对超出/不足字数要求的员工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处罚通报中,共381名员工因字数不符合要求被罚款,有员工超字数1398字被处罚6990元,还有员工因与其他员工有重复内容342个字,处罚1710元。

今年2月11日,广东佛山一公司发布《如厕管理规范》,称为提高效率、整顿工作态度,依据《黄帝内经》医书,规定了最佳如厕时间。例如,10:30-10:40期间员工可正常如厕,11:30-12:00期间则不允许如厕。而在未规定的其他上班时间“小号上厕所”,则不能超过2分钟。此外,公司将通过监控随时调取,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违规将进行1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扣减)。

2023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因未在朋友圈转发或推送医院微信链接,重庆涪陵某妇产医院的驾驶员陈某不仅被扣除工资1万元,还被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应由使用人自主决定,用人单位不应非法干预,医院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为此,一审法院判处医院补发陈某被扣除的工资1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当事医院不服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10月,哈尔滨一公司规定私聊微信每次罚款100元,引起舆论关注。据报道,在涉事公司发布的规定里,有“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员工在上班时间只允许通过微信聊工作,不允许私聊”“如果家里人有事就打电话”“每天进行检查”“若发现私聊,每次罚款100元/人,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一次罚款500元,月累计超过5次的,给予辞退,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等等。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2023年3月9日,贵州贵阳,吕女士去一家初创型公司试岗第1天,发现该公司现行奖惩制度中有多条罚款制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截图可以看到,董事长、总经理只需要发现一个电话不接或超过一个小时不回复,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副总经理、各部门总监、各部门经理只要发现一次,分别罚款5000元、1000元、500元。

擅自罚款涉嫌违法

检索近年来的新闻报道,类似的奇葩处罚或管理规定,并非个案。有的企业在进行内部管理时,热衷于制定不合理的规定,有的动辄罚款扣工资,甚至搞一些羞辱式的惩罚甚至体罚,这既体现出对企业文化认知的偏差,也反映了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淡薄。

按照法律法规,企业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可以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用来约束和管理员工。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理,不得侵犯员工的基本权利,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罚款的初衷或许是督促“全员遵守制度、守规矩”。但这里的“制度”和“规矩”,必须合法、合理、人性化,不能是公司管理层“拍大腿”的产物,更不能以牺牲员工权益为代价。如果企业真的想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不妨通过正面的激励措施来引导,而不是通过罚款来威慑员工。

同时,面对不断冒出的奇葩处罚,劳动者要敢于说不,勇于依法维权。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一旦发现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上述案例中,企业管理似乎陷入某种误区,把“严格”等同于“严苛”,将“规范”异化为“管制”。就像家长教育孩子,若只会用戒尺说话,得到的可能不是成长而是逆反。真正有效的管理应该像春雨,既要滋润土壤,又不能淹没幼苗。华为的“心声社区”让员工匿名提建议,海底捞给基层员工授权免单权,这些成功案例证明:激发主动性远比强调服从性更能创造价值。

良好的企业文化和氛围,不是靠罚款罚出来的。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采取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策略,才能真正赢得员工的忠诚和认同,企业才能真正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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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飞_XN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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