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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会九月六日开幕,十七日闭幕——说句题外话,相比于“残”,个人私见“特殊”似乎更为恰当,“特殊运动员”也比“残疾运动员”更为文明,有关宣传部门、媒体是否可以考虑一下?
不过为了方便阅读理解,下文依旧用惯称“残”,还请原谅。众所周知,残奥会的意义,在于通过赛场上残疾运动员挑战极限,超越自我的体育精神,唤起社会关注残疾人士群体,为他们的生活、工作创造良好便利环境,提供条件让他们尽量过上正常人般的工作、生活,令到特殊人士除了受到必需的照顾、体恤以外,更是与正常人一道为社会做出贡献,推动进步,与社会融为一体而非“分离”的一个群体。
当然在现实状态下,我国多数的残疾人士所面临的景况还远远不能让人满意,这与法律、观念滞后有关,也与不良风俗有关。我认为,这次我们举办残奥会,是一次极为难得的发动“关爱残疾人士”“保障残疾人士平等权利”的契机,通过比赛、宣传,推动形成以各种形式歧视残疾人士、用残疾人士生理缺陷开玩笑“可耻”的社会公德。
意义非凡的残奥会,要是多了残疾人士去感受自立自强的气氛,多了残疾人士为场上运动员呐喊助威,相互辉映,引起关注,意义显然更为重大。
我不认为一场运动会能改变多少,可要是在残奥会上,我们大家投入和奥运会一样的热情,一样的关注,一样的掌声,一样的加油,由此通过法律规范,社会风气引申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对残疾人士有保障地“必要帮助、平等机会”,我又相信,一场运动会可以改变很多———残奥会门票对“特殊”观众免费吗?有多少人、多少“特殊”观众为为残奥会呐喊助威?也许将成为一把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天天在线 钟凤英) |